《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司法解释》第一百六十一条司法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司法解释》:刑法是为了惩罚犯罪,保护人民,根据宪法,结合我国同犯罪作斗争的具体经验和实际情况而制定的法律。《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司法解释《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司法解释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主要规定了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第九版刑法的法律主体性:《刑法修正案(九)》司法解释全文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时间效力的解释〔2015〕19号为了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二条的规定,现就2015年11月1日以后人民法院审理的刑事案件, 对修订前后刑法具体应用的有关规定如下:第一条2015年10月31日前利用职业便利或者违反职业要求特定义务实施犯罪的,不适用修订后刑法第三十七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
1、刑法第九版本全文
法律主体性:刑法修正案九司法解释全文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时间效力的解释〔2015〕19号为了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二条的规定,现就2015年11月1日以后人民法院审理的刑事案件, 对修订前后刑法具体应用的有关规定如下:第一条2015年10月31日前利用职业便利或者违反职业要求特定义务实施犯罪的,不适用修订后刑法第三十七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
第二条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至2015年10月31日前故意犯罪的,适用修改后的刑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的规定。第三条2015年10月31日前犯数罪,其中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有期徒刑、管制或者拘役、管制的,数罪并罚的,适用修订后的刑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
2、《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及司法解释
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及其司法解释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组织、领导、参加、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3、《刑法》161条司法解释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司法解释
法律分析:刑法是为了惩罚犯罪和保护人民而制定的法律。根据宪法,结合我国打击犯罪的具体经验和实际情况。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维护国家安全、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保卫国家安全、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
5、刑法关于盗窃罪的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1998]4号1997年11月4日通过)1。如何认定盗窃?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大量公私财物的行为。(一)盗窃数额是指行为人通过实施盗窃行为所窃取的公私财物数额。(2)已经开始盗窃,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没有造成公私财产损失的,是盗窃未遂。
(三)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惯窃罪或者盗窃数额巨大的,依照刑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4)盗窃公私财物,既指有形财产,也指电力、煤气、天然气、重要技术成果等无形财产。窃取他人长途电话账号、代码号造成损失,窃取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5)盗窃自己家里或者近亲属的财物的,一般不作为犯罪处理;如果真的要追究刑事责任,也应该和在社会上犯罪有所区别。
6、2017年新 刑法司法解释全文:渎职罪
第九章玩忽职守罪第三百九十七条【滥用职权罪;渎职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三百九十八条【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国家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国家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酌情处罚。
7、刑法358条司法解释
刑法第358条解释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58条主要规定的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组织他人卖淫主要是指纠集、控制部分卖淫人员卖淫,或者以雇佣、招募、容留、胁迫等手段组织、诱骗他人卖淫,从中牟利的行为。强迫他人卖淫主要是指行为人使用暴力、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迫他人违背自己的意志进行卖淫的行为。
这里的“其他人”包括女性和男性。本条第三款中“协助组织他人卖淫”主要是指协助、帮助他人组织卖淫活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