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房产继承一定要去公证处公证吗?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继承房产采用哪种方式最合适,流程是怎样的?A:1、法律没有规定房产继承必须要去公证处进行公证。2、在没有遗嘱继承的情况下,房产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陹1、房产继承怎么办手续
法律主观:房产继承首先要看被继承人有没有遗嘱或者遗赠抚养协议,有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的按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执行,没有的则按照法定继承。其次,房产继承的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继承权公证,二是诉讼继承,三是不动产登记中心。如果确定继承人之间没有纠纷,可以选择通过公证处的继承权公证,拿到继承权公证书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也可以直接到不动产中心办理继承过户手续;如果继承人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有纠纷的,则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根据法院的判决来进行房产继承。
2、房产继承怎么办理
房产继承办理的方法,具体如下: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
3、怎么办理房屋继承手续
房产继承手续的办理需要继承人到居委会开具法定继承人证明,到派出所开具死亡证明;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到房地产测绘部门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到驻场税务所办理税收核定,领取完税凭证后换领新的产证。如何办理房屋继承手续:1、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2、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3、携带《房地产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房地产权证书、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到登记部门办理房屋过户。